中心城区共享单车不得超80万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14 11:30:21  阅读:8453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北京市继续动态总量调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

  北京市交通委日前发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2020年运营监管及2021年车辆投放规模的公示》。本市继续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实施动态总量调控,2021年中心城区车辆总量控制在80万辆以内,其中美团40万辆、哈啰21万辆、青桔19万辆。同时,鼓励运营企业进入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运营,由各相关区政府确定运营区域和车辆投放数量。

  2020年,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报备车辆共84.4万辆,全年累计骑行量6.9亿人次,日均骑行量188.9万人次,同比2019年增长13.4%。2020年9月25日骑行量达到435万人次,为历史最高值。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完成31处“电子围栏”停车区域建设,涵盖中心城区(即城六区)、昌平区、大兴区、通州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772个停放点。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会同各运营企业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入栏结算”奖惩规则,对共同引导承租人有序停放车辆的措施进行了规范。

  2020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数据接入不完整、未按要求投放车辆、未配置必要的管理维护人员等违规行为,及时约谈相关运营企业,并对约谈后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处以罚款。其中,共处罚青桔11次、处罚哈啰8次、处罚美团5次。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条等相关规定,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各区累计清理违规运营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14215辆。

  为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本市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实施动态总量调控。依据全市出行需求测算,2021年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在80万辆以内。结合年度总量规模和2020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信用考核结果,各运营企业向市交通委书面承诺了2021年度向中心城区投放车辆的规模上限,分别为美团40万辆、哈啰21万辆、青桔19万辆。同时,鼓励上述运营企业进入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运营,由各相关区政府确定运营区域和车辆投放数量。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将指导各区增加停车设施供给,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发展提供支持。同时,呼吁市民爱护车辆、按照交通规则骑行和自觉有序停放车辆,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文明有序的出行氛围。(记者 孙宏阳)

原标题:中心城区共享单车不得超8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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